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吴庄选矿厂
粗粒尾砂回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8
第一章 公开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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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
标段一 | 渣浆泵 | 尾矿输送泵Q=680m³/h、H=30m;尾矿返回输送泵Q=700m³/h、H=40m;旋流器给矿泵Q=700m³/h、H=25m | 5台(套) | 620,000元 |
标段二 | 行车 | LD5t,提升高度11m,跨度30m,行程24m,最大提升重量3t | 1套 | 200,000元 |
标段三 | 旋流器组及脱水筛 | 旋流器组Q=680m³/h;脱水筛干矿量46t/h |
| 550,000元 |
标段四 |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 B800,输送能力50t/h,安装倾角45°,输送长度16.02m | 1套 | 230,000元 |
项目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吴庄选矿厂。
供货范围:设备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指导(标段二、标段四包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安装投入生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方通知;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应按采购人现场条件完成指导、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各通用要求
1.设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处理能力、运行工况、安装条件和安全要求,适应吴庄选矿厂尾矿回收系统连续稳定运行需要。
2.凡涉及国家、行业或特种设备强制性标准的,应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要求为准。
3.需配套现场控制柜及控制系统的设备,应预留在线监测接口和数据采集接口,具备后期智能运维升级条件。
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总装图、基础图、安装资料、说明书、制造材质说明、备品备件清单、易损件寿命说明及售后服务资料。供货验收后10年内,供应商必须保证原厂配件可原厂直接采购,不得添加经销商或代理商途径。易损件应具备行业通用性,不得采用特殊非标结构限制采购人后续采购渠道;在设备质保期及后续5年内,相关备件价格调整以全国或世界权威市场价格指数为依据(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开数据),最高不得突破15%上限。供应商每次调价前须提供调整说明,采购人有权审核。
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易损件寿命、备件价格及更换周期作为技术承诺依据。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如主要易损件未达到承诺寿命,供应商应负责分析原因并承担相应整改责任。
6.因选型、设计、制造或供货不满足生产要求导致设备无法达标运行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整改、更换或补充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7.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调整事项外,中标后不得以材料上涨、人工费用增加、运输成本变化、技术要求理解偏差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金额。
8.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充分理解,因投标人报价遗漏、错误估算或未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条件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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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各标段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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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附件1,另外须为渣浆泵及其品牌生产制造厂家;提供厂区照片、生产线照片、泵体和叶轮等核心部件生产能力说明、主要加工设备清单、材料检测能力说明;叶轮、护板、护套、轴承箱等核心部件须为投标厂家自产,不得外购贴牌;具有同工况供货业绩。 |
| 详见附件2,另外须为起重设备及其品牌生产制造厂家,禁止贴牌、翻新、拼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范围应包含桥式起重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或改造相关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
标段三:旋流器组及脱水筛 | 详见附件3,另外须为旋流器和脱水筛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提供铁矿尾矿分级脱水系统业绩证明。 |
标段四: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 详见附件4,另外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具备输送机整机制造能力、机架加工能力、滚筒加工能力,并提供生产设备清单;提供矿山行业+大倾角输送+含水尾矿工况供货业绩。 |
四、公开采购时间和文件获取
文件获取方式: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ztkjt.com/)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到2026年7月31日止。
递交方式:电子邮箱发送至:thezhixztkjtwork@outlook,原件邮寄至:徐州铁矿集团。
开标地点:徐州市利国镇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拟在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ztk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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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吴庄选矿厂 |
联系人 | 徐歌 |
联系电话 | 051687050315 |
电子邮箱 | thezhixztkjtwork@outlook.com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文件要求
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技术资料、技术响应、售后服务、业绩证明等材料。
二、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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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比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比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比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比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比委员会应当将其报价作为无效处理。 |
3 | 评比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评比以“设备初始投资 + 运行可靠性 + 维护成本 + 全周期成本”的综合最优。为准。评比结果等将在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4 | 具体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标准 |
5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徐歌;联系电话:051687050315;邮箱:thezhixztkjtwork@outlook.com |
6 | 工作咨询 | 联系人:徐歌;联系电话:051687050315;邮箱:thezhixztkjtwork@outlook.com |
7 | 评比结果通知 | 评比结果在会上宣布,并通过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 联系人:徐歌;联系电话:051687050315;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利国镇;邮箱:thezhixztkjtwork@outlook.com |
8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刘贤志负责答复。 联系人:徐歌; 联系电话:051687050315;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利国镇;邮箱:thezhixztkjtwork@outlook.com |
评分项 | 评分说明 |
厂家规模(10分) | 制造商具备完善生产基地,拥有自主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及装配调试能力,核心部件自产比例较高,技术研发能力强,行业经验丰富,具有大型矿山企业供货案例,具备长期稳定供货及售后保障能力,得10分; 制造商具备较完善生产条件,具备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有一定行业应用经验,能够满足项目供货需求,得7分; 制造商主要依靠外协加工或以贸易销售为主,生产制造能力一般,但能够提供基本供货服务,得4分;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证明具备设备制造及服务能力,得0分。 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 、生产基地照片 、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厂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产品设计能力说明 、ISO9001证书 、类似项目案例。 |
价格及全周期成本 (30分) | 以有效报价的综合基准价为基准(主设备+主要配件),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与基准价偏离每1%扣1分(不足1%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负偏离超过4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 投标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详细配件报价明细表(含配件、耗材、备件常见型号的单价及数量估算,至少覆盖质保期内常见替换)。 同时,要求报出全周期成本,含5年运营、维护、耗材估算,作为评审参考。 |
技术响应及备件保障 (30分) | 根据附件技术文件,核心参数(用★标记)必须100%满足,负偏离即投标无效。 1.完全满足技术要求(15分)每项一般参数负偏离扣1分。 关键参数负偏离:每项扣3分。 关键参数包括:处理能力 、材质要求 、使用寿命 、电机等级 、防护等级、运行效率; 2.设备设计制造方案(10分):设备结构合理性 、材料选择及防腐耐磨措施 、易损件设计、维护便利性 、节能降耗设计,各2分 。 3.备件及全生命周期方案(10分) 提供:易损件清单 、更换周期 、备件价格表 、使用周期说明 。证明所投设备主要配件、耗材具有市场通用性或多供应商兼容,可长期供应。 |
售后服务及承诺(20分)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速度、巡检服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方案合理、人员有保证、内容完善得10分; 方案基本合理、人员尚有保证、内容较完善得8分; 方案仅符合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和内容一般的得6分; 方案不合理、人员无保证、内容不完整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五星级售后认证的得2分,六星级及以上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免费质保期在公开采购公告基础上整体每延长一年得2分(不足1年不得分),最高加3分。质保期内必须承诺以投标配件报价提供替换,不得额外收取高于投标价的费用。 全国售后服务热线 + 7*24小时支持得2分(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承诺本地化服务(本地备件库或授权服务点)得1分(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
供应商或供产品业绩 (10分) | 供应商或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自2022年3月20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为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个同类型业绩得2分,最高10分。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且必须包含配件供应记录(或单独证明)。未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含金额、供货内容、验收)不得分。 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量体系:ISO9001:1分;ISO14001:1分;ISO45001:1分。 |
一票否决项 | 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拒绝提供备件价格、拒绝接受技术协议、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的现象,采购方可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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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模板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吴庄选矿厂粗粒尾砂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发包方(甲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供应商
签订日期:2 0 2 6 年 7 月 31 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点: 徐 州
买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吴庄选矿厂粗粒尾砂回收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吴庄选矿厂粗粒尾砂回收设备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各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采购内容
1. 合同内容: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的合同标的是 。货物的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货物号、数量、金额及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
2.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1 | ||||||||
2 | ||||||||
合计(元) | (小写) (大写) | |||||||
3.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协助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质量保证期限为 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乙方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正常生产运行;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设备基础图、设备结构图。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运输措施,将货物运至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责任险,并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培训的人员进行保险。运输费和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3.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徐州铁矿集团吴庄铁矿。
4.在设备验收合格,乙方将货物交付方指定的人员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包装及质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 其它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
2.乙方应自行踏勘现场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尺寸提供设备并安装,仔细结合图纸和现场实际确定货物尺寸,自行承担偏差所造成的损失,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产品的保修期(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日算起) 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第四条货物验收
1. 货物到达方指定到货地点后 7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
2. 验收标准:(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2)数量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5)依据招标文件附件的技术协议。
第五条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货物验收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货物与合同货物不一致,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还预付款并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责任。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货 物存在隐蔽瑕疵或者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
第六条协助安装调试要求、验收要求、提交资料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各附件。
第七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全 部到现场,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60%。
2.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乙方结清(无息)。
3.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能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的等额货物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应付款。
4.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5.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
6.甲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户 名: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徐州分行
帐 号:15050000000469406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为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承担因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调换,或者调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货款的2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0.1%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通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不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保修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 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协助安装调试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6.如果发生声称本合同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 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下款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律师费用。如甲方将第双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且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乙方将自费应诉,并支付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由于该案最终裁定或判决而支付的赔偿金。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不能实现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甲方可以选择独立应诉或与乙方联合应诉,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及律师费用。如果乙方不积极应诉或解决纠纷,甲方为自身利益有权独立应诉、与第双方做出任何重大决定,包括庭外和解、法庭抗辩,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及律师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及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无。
第十二条其它
1.乙方保证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否则,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由位于 的 依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做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遵守;
(2)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5.乙方在供货和安装、保修期间应严格执行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同时不得伤害他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以及 因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质保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维保时,维保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 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另行签订。
7.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8.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
9.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3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10.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按照 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购销合同及附件未约定或约定未明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 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购销合同书(含附件)
b)中标通知书
c)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
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
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
合同附件4设备所有备品备件清单;
合同附件5技术响应偏离表;
合同附件6设备制造图纸及资料清单;
合同附件7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
合同附件8全周期成本预算及价格承诺表。
甲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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