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矿用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采购项目文件
招标单位: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19
第一章 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徐州铁矿集团矿用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
二、采购项目简介及相关要求:
1.项目背景及总体要求
1.1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主井提升系统必须装设载荷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主井装设矿石未卸尽报警保护并闭锁提升机下放运行;杜绝矿石残留、超载运行、钢丝绳张力失衡引发的重大安全风险。
1.2 本次采购2 套主井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
镇北铁矿:1 套(主井为斜井)
吴庄铁矿:1 套(主井)
1.3 除人工以外的所有硬件、软件、配套附件、安装指导、调试、培训、技术资料、运输、保险、税费、系统集成费等全部由乙方提供。
1.4 施工人员由甲方安排,乙方负责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
1.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矿方验收合格。
2.建设后的系统功能要求
2.1整机主要配置(镇北铁矿)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参数(参考) | 数量 | 备注 |
1 | 提升机载荷监测装置 | / | 1套 | 满足与提升机连锁的条件 |
2 | 矿用本安型信号接收箱 | / | 1台 | 含矿安证 |
3 | 矿用电源箱 | / | 2台 | 含矿安证、充电器配套设施 |
4 | 矿用本安型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信号发射箱 | / | 1套 | 含矿安证 |
5 | 轴销式称重传感器 | / | 1个 | 含矿安证、包含配套绳环 |
6 | 地面数据采集控制箱 | / | 1套 | / |
7 | 附件(包含光纤、电缆等线缆) | / | 1套 | 电缆等线缆采用阻燃线缆 |
8 | 提升机载荷监测系统管理软件 | / | 1套 | 含工控机、显示屏及配套设施,软件应与物联网系统接入 |
9 | 接线盒 | 2个 |
2.2整机主要配置(吴庄铁矿)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参数(参考) | 数量 | 备注 |
1 | 提升机载荷监测装置 | / | 1套 | 满足与提升机连锁的条件 |
2 | 矿用本安型信号接收箱 | / | 1台 | 含矿安证 |
3 | 矿用电源箱 | / | 2台 | 含矿安证、充电器配套设施 |
4 | 矿用本安型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信号发射箱 | / | 1套 | 含矿安证 |
5 | 称重传感器 | / | 4套 | 含矿安证、包含配套绳环 |
6 | 地面数据采集控制箱 | / | 1套 | / |
7 | 附件(包含光纤、电缆等线缆) | / | 1套 | 电缆等线缆采用阻燃线缆 |
8 | 提升机载荷监测系统管理软件 | / | 1套 | 含工控机、显示屏及配套设施,软件应与物联网系统接入 |
9 | 接线盒 | 2个 |
2.3 系统核心功能要求
2.3.1 未卸尽余矿监测与闭锁(核心):实时监测主井箕斗卸载后残留矿量,余矿超限自动闭锁提升机开车回路,禁止下次提升,直至余矿清理达标,满足国家矿安局文件强制要求。
2.3.2 实时载荷监测:实时显示单绳张力、总载荷、张力差、容器位置、电源状态、通信状态。传感器采用拉力测力方式,立井张力监测采用滑块式测力方式。在确保测量精度的同时,还能保证提升系统具备10倍的安全系数。传感器检测电路采用冗余设计(故障时可切换),配套绳环应具备安标证书。
2.3.3 张力差保护,声光报警并闭锁开车。
2.3.4 超载保护:装载超载自动报警并闭锁开车。
2.3.5 故障诊断:卡罐、油缸极限位置、传感器故障、通信中断、电源欠压等实时报警,可查询历史故障记录。
2.3.6 数据传输:无线传输距离≥1000m,抗井下电磁干扰,数据稳定无丢失。
2.3.7 供电要求:待机≥20天,低功耗、休眠 / 远程唤醒、防爆充电。
2.3.8 防护等级:适应潮湿、粉尘、高低温工况。
2.3.9 软件功能:实时曲线、历史数据追溯、产量统计、远程 WEB 访问、接入矿山物联网平台。
2.3.10 资质要求:整机及所有部件提供矿安证、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相关专利证书。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钢丝绳动态载荷装置安装完成后必须有矿用安全使用标志证书。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应提供钢丝绳张力检测装置使用业绩。
四、公开采购时间
公开采购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13:00(北京时间)。
采购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3:00(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与联系人沟通后勘查,报价等文件采用快递方式寄至徐州铁矿集团联系人处或文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价等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开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开采购地点:徐州市利国镇。
六、本公告在徐州铁矿集团官网(http://www.xztkjt.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文件要求
报价单、资质证明、技术响应、售后服务、业绩证明等材料。
二、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钢丝绳动态载荷张力监测装置2套:32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3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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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评比以“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为准。评标结果等将在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4 | 具体评分标准 | (1)投标价格分(30分) (2)售后维护分(30分) (3)供货情况分(20分) (4)公司评价分(5分) (5)投标文件质量分(5分) | ||
5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邬沂霖。 联系电话:15861157600。 | ||
6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邬沂霖。 联系电话:15861157600。 | ||
7 | 中标通知 | 中标结果在会上宣布,并向中标厂家下达中标结果通知书。 联系人:邬沂霖。 联系电话:1586115760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利国镇。 | ||
8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邬沂霖负责答复。 联系人:邬沂霖。 联系电话:1586115760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利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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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价格 (30分) |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与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响应(30分) | 完全满足公开采购公告技术要求的得30分;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本项最高得30分,最低不得分。 技术响应指标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说明。设备参数需要提供设备参数网页截图或技术说明书作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售后服务及承诺(20分) | 1.根据公开采购公告中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速度、巡检服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方案合理、人员有保证、内容完善得10分; 方案基本合理、人员尚有保证、内容较完善得8分; 方案仅符合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和内容一般的得6分; 方案不合理、人员无保证、内容不完整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2.供应商或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五星级售后认证的得2分,六星级及以上售后认证的得3分。 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3.免费质保期在公开采购公告基础上整体每延长一年得2分(不足1年不得分),最高加3分。 | |
4.供应商或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有全国售后服务300热线,承诺提供7*23小时在线服务支持的得2分。 报价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须包含售后服务热线及服务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5.供应商或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承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1分。 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 |
供应商或供产品业绩 (10分) | 供应商或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自2022年3月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为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 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合同编号:
矿用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
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026 年 6月
合同编号:
矿用提升机钢丝绳张力监测装置采购合同
甲方: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货物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数量、单价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1 | 套 | 1 | ||||||
合计(元) | (小写) (大写) | |||||||
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条款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交货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交付期: 2026年6月20日前交货,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2.交货地点: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吴庄铁矿、镇北铁矿 。
3.运输方式: 汽运 。
4.保险: / 。
5.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
三、验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所列全部货物的图片和其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指标的电子文档。
2.在合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经清点型号、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应在 7 日内进行货物更换及货物补发,若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因上述情况所发生的货物更换、补发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承担。
4.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质保期
1.质保期限及质保金比例:采购物品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金占合同总金额10%;
2.质保金付款时间: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
3.质保金付款条件:设备或物资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完成维修义务支付质保金;
4.保修范围:产品设计缺陷及产品质量问题在保修范围内
5.保修责任:乙方产品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
6.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双方对质保金条款的执行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如果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乙方应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应对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售后服务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时间包括休息日和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在接到售后服务请求后的合理时间内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工作。
3.售后服务方式: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卖方联系,提出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应在接到售后服务请求后第一时间回复甲方,并详细了解问题情况,对于远程可以解决的问题,乙方及时给予指导或建议;对于需要现场服务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售后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4.售后服务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通过谈判解决售后服务方面的争议。如果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货款及支付方式
1.单价: ;总价:人民币 。
2.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30%定金,乙方备货,货全部到现场验收调试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70%,质保金10%。 。
支付时间: 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 ;
支付方式: 网银转账 。
3.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方同意给予对方履行宽限期的,则该限期内不应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应无条件调换。超过 15 天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九、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双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公开或向第三人透露保密资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各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提供确保通知可以送达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徐州铁矿集团院内 邮 编: 221138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邬沂霖
移动电话: 15861157600
乙方提供确保通知可以送达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原件与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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